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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则擦了擦冷汗,转头对小爱说:“算了,我们还是乖一点吧,以他的实力,想杀死我们,就像捏死蚂蚁一样容易。”
小爱这次没有反驳。
这种云泥之别的差距,他也是有知觉的。
第二天,我挂着一个伪造的记者证,顶着晚报记者的身份,混进了这个G市名流富豪济济一堂的捐款仪式会场。仪式地址是城西的孤儿院,因为来人皆是位高权重之辈,孤儿院早早便开始清场了,除了媒体和工作人员,还有少许应景的群众外,再没有其它人。
为了不惹人怀疑,表现得像个真正的记者,我端着单反相机,装模作样地左拍拍、右拍拍。
平心而论,这间孤儿院还是蛮不错的,占地面积大,建筑有古罗马的遗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都很齐全,至少可以容纳一千多名孤儿。
不过,G市有那么多孤儿么?林家办这家孤儿院,该不会是为了培养战士的种子选手吧?
我不甚正经地想着一些古里古怪的问题,一边凌乱地抓拍着那些疑似林家人的来宾,偶尔,也会百无聊赖地抬起头,拍拍云,拍拍天,等拍够了鲜亮的蓝天白云后,我又将镜头缓缓摇了下来,准备继续做正事。
然后,我看到了他。
该用什么词语,去形容一种动人心魄的温暖呢?
当镜头挪到他的脸上时,我只觉得太阳从未像今天这样明亮过,那种缱绻的热度,从我的指尖,一点点蔓延到心底。
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笑可以那么好看,唇角眼眸,都像镶了钻石一般,炫目神迷,暖得人心底发涩。
放在快门上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按个不停,恨不得将眼前的那一幕,一刻不落地留住。
他看上去大概二十六七吧,或许更小一些,穿着一套普通的休闲服,白色的衬衣,黑色笔挺的长裤,看不出品牌,但质地优良。合体的衣服将他的身形勾勒得素净挺拔,有种宛如军人般的严谨气质,可是并不太明显,弥漫在他周身的,更多的是月华般的光晕,清尘绝世,见而忘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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