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遗嘱分割遗产
高老头的遗产,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现住房、其它房产、公司股份、其它公司、现金。
两位律师和两位公证人员一齐到场,开始详细解读遗嘱,在解读遗嘱之前,所有继承人共同观看了高老头立遗嘱时的相关视频,确认所立遗嘱过程合法有效。
第一部分、现住房,包括房内陈列物品,归老婆仇喜和小女儿高建美共同所有。
对于这一条,暂时没有人出来表示异议。
第二部分、融润集团的股份,不允许拆股,股份每年的分红收益,以现金的形式,均分为九等份,八个子女,以及老婆仇喜,各获得其中的一份。
关于这一条,争议就比较多了。
融润创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上是高老头名下规模最大的经济实体,而且,经营时间也很久了。
融润集团的法人,并不是高老头,因为高老头当年的身份…不便充当法人。其法人一直是屠易枫。
高老头在公司里的身份,过去还在职时,是顾问,从机关退休之后,改任为公司高级顾问。
融润集团一直没有设董事长职位,也没有设总裁职位,只设有高级顾问,是什么原因,不言而喻。
屠易枫在融润集团的职位,只是总经理。
按公司现有资料显示,高老头拥有36%的股份,屠易枫拥有公司15%的股份,其他7位股东,总共拥有49%的股份。
屠易枫的身份也比较微妙,他是高建英的前夫,与高建英有过五年的婚姻关系。
屠易枫年轻时,只是钢铁厂的一名普通职工,后来,做过小组长和车间主任。
当年,高建英突然调到钢铁公司任销售部主任时,认识了屠易枫,一年多后,结为夫妻。
他们结婚一年后,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作为国企,钢铁公司的盈利能力每况愈下,一般员工收入偏低,屠易枫辞去车间主任职位,开始下海经商,之后,他俩的婚姻,只勉强维持了五年,就离了。
所以,此时众人关注的第一焦点,就是屠易枫拥有的那15%的公司股份。
高建斌认为,屠易枫只是总经理,一个打工仔而已,怎么会拥有15%的股份?
高建龙也认为,屠易枫那15%的股份有问题,极有可能是从高老头手里分出去的,因为加上高老头那36%的股份,恰好就是51%,这就很值得所有人怀疑。
为了打消所有人的疑虑,律师提供了更加详细的资料。
公司全称:融润创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开曼群岛;
公司法人:屠易枫。
公司曾在海外…日本上市。
十数年之后,由于公司突然出现了连年亏损,所以在日本退市,公司所发行的股份,由公司特定人群以当时的市场股价全部回购。
数据显示,屠易枫回购了公司股份的15%,而高老头回购了公司股份的36%,因此,不存在高老头将自己的股份,又划拨给屠易枫的情况。
众人见这个问题争不下去了,就继续往下争。
律师解读了为什么不能拆分股份,如果36%的股份被拆分成九等份,将对掌控公司带来潜在的冲击,如果9个人不团结,高家将失去公司的话语权。
听了这个解读,大家也就都默认了。
但是,对于股份收益现金的分配,又存在异议。
焦点到了高建德这儿。
高建斌认为,高建德不在了,为什么还要分成九等份?
高建国、高建龙、高建虹都表示附议。
高建明不赞成高建斌的说法,他说,现在还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高建德不在人世了,假如他哪天回来了,问起这个事,怎么办?
所以,高建明表示,高建德的那一份,暂时应由母亲于迎凤代为保管,这样做比较妥当。
徐佳芬表示不同意,徐佳芬说,她是高建德的老婆,虽然说,他们离婚了,那是高建德当年有事提出来的要离,确实是办了法律手续,而事实上,他们只是假离婚,高建德一直还跟她在一起,家里做什么事情,也都一直是高建德在安排,更不存在离了之后,自己再找对象的情况,那么,高建德的那一份,理应由她徐佳芬来保管。
于迎凤当然不同意,她骂徐佳芬,这是不要脸,都离婚这么多年了,还有脸跑来分遗产?
徐佳芬也不示弱,反唇相讥,说于迎凤自己不也离婚很多年了吗?老头子现任老婆还摆在这里呢,怎么也好意思跑过来凑热闹?
争吵成一锅乱粥,律师与公证人认为,一切应以遗嘱为准,以法律认可为准,高建德必须要有一份,如果本人无法到场,则由其母亲代管。
徐佳芬本来还想闹,当她听说,融润集团近两三年都是亏损,她就想:这哪里还有什么现金红利分?她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关于融润创建,各人还有很多的话要说,律师表示,遗嘱上无关的事情,等下可以再另外讨论。
第三部分、其它公司,另有五家中小公司,属高老头独资,都是他退休之后办起来的。
遗嘱中说,五个儿子,一人接手一家,其中的南疗制药公司由高建斌接管;鹏运化工公司由高建德接管。
理由是这两个儿子没有稳定职业,所以将这两个中型企业分给他们。
另外三个小型企业,一个纸厂,一个金属铸件厂,一个塑料包装厂,分别属于高建国、高建龙和高建明。
这个分配,又是意见成堆,因为立遗嘱的时候,这五家公司的状况,与当前的状况,存在很大的不同,有的公司发展得越来越好,也有的公司原来很好…目前却变得名存实亡…,但是,律师和公证员不许他们继续扯皮,说如果再这样扯下去,他们就无法解读完全部遗嘱了。
第四部分、其它房产,高老头名下,另有二十三处房产,其中包括十一处商铺。
遗嘱中说,某某三处商铺,是前妻于迎凤拿钱置的业,也就是说,于迎凤离婚之后,有拿钱过来做投资,但这些房产,一直是在高老头的名下,现将该三处商铺仍归还给于迎凤。
另有某某两处商铺,是高建德投资购买的,当时是高建德的老婆拿的私房钱,因此,这两处商铺仍归高建德老婆所有。遗嘱上特别说明,高建德的老婆,指其前妻徐佳芬。
以上这五处商铺,并不在遗产被分割之列。
共有九处商品住宅,八个子女、以及其老婆仇喜,一人一套,并且,在人名后面,都备注有详细对应的房号。
这又存在争论:各处的商品房因为各种原因,房价差异大,房子的面积也有一定的区别…也就是说,每一套房子当下的市场价值,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另有两处货物仓库,和一个钢构厂房,闲置许久了,由儿女们共同商议好之后,连同地皮全部出售,出售后所得现金,均分为九等份,也是八个子女以及老婆仇喜,一人获得一份。
另有六个商铺,五个儿子以及老婆仇喜,一人一个,人名之后,也列有详细的对应位置房号。
这个就分得更加不均,因为各处店铺位置不同,价值也就完全不同,所收的租金,甚至是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而且,高建虹和高建英,几乎没分到什么,高建美还很小,也没有分得什么,跟着母亲仇喜沾了一点光。
这个争论,只怕往后好长一段时间,都无法停止。
第五部分、现金,相关数据显示,高老头生前留下现金二千七百万元人民币。
分给高建英三百万元,高建虹三百万元,高建美四百万元。
高建斌和高建德,也是各四百万元。
高建国、高建龙、高建明各分得两百万元。
于迎风分得一百万元,仇喜分得一百万元。
剩余一百万元,用于支付律师费和公证费,合计为六十万元。
另外四十万元,用于给高老头自己办丧事。
遗嘱解读完了,但是,事情似乎还远远没有完。
两位律师和两位公证人员,把他们应做的事情完成好之后,离去了,把一大堆的矛盾抛在现场,随高家这些人去争。
反正,如果是争不明白,就还会打官司,就还会再来找律师,也就还有得钱赚。
律师们也是很爱这种人家的。
高建英在现场说了几句狠话,说谁再争吵,就干脆取消其继承权…然后就离去了。
高建国和高建龙也不好再说什么,确认了自己所得,打道回府。
于迎凤和徐佳芬,就一时谁都不服谁,看样子,是要打官司了。
倒是仇喜,一直沉默不语,抱着女儿高建美坐在一旁,只听其他人去争论。
其实,高家兄弟心中最大的疑虑,还有两点,只是当场并没有说出来。
第一个疑虑:融润集团一直经营得很好,营收年年攀升,近两三年里,真的亏损了吗?是不是存在财务造假?
第二个疑虑:高老头生前所留下来的现金,怎么才二千七百万元人民币?单只那些企业的收入,一年可能都远远不止这个数目,是不是仇喜从中做了手脚?还是高建英从中搞了鬼?
这两大疑虑不弄明白,矛盾就根本无法消除。
而于迎凤,她还在心心念念的,想着高老头收藏的那些古董。
高老头死后,究竟会对高家带来哪一些影响?高家兄弟似乎还没去想这些方面,读者朋友们只能是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