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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和朋友聚餐

下车之后,苏皓找了个角落,把那几斤猪肉提到了手上。

为了防止有人抢,还特地往手上多绑了几圈,一路找到了四合院。

今天是大周末的,几乎大家伙都在家歇着,洗衣服的洗衣服,收拾的收拾,院里忙活的不亦乐乎。

苏皓刚一进去,那猪肉的荤腥味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他们是认识苏皓的。

前几个月金子昂和死对头魏高驰吵架,苏皓也站在他们边上来着。

所以一看到苏皓来了,大家就知道是来找金子昂的。

不过这金子昂的朋友咋这么发达?

那一坨肉少说也得有四五斤吧?

就这么水灵灵的拎过来了?

金子昂这会儿刚洗了头,正琢磨着上哪混口饭吃,就看到了苏皓。

“好兄弟,你来找我玩啊?”

“是啊金哥,难得你今天休息,我就一大早坐着车来了。”苏皓似笑非笑。

“这是我前两天跟他们上山打的野猪,给你拿来点尝尝鲜,你可别嫌我抠门拿的少啊。”

听到苏皓这样说,院子里的其他人眼珠子都绿了。

这么多肉还怕嫌少?

金子昂这朋友也太实在了吧!

金子昂一个单身,这些肉可够他吃个爽了!

金子昂也没想到苏皓这么大方,赶紧走过来搂住了他的脖子。

“我的好兄弟呀,你这说的是什么话这么沉的猪肉,拿出去卖能卖多少钱呢!”

“你这么惦记着哥哥,哥哥也不能亏待了你,我们中午就直接炖肉,我出手艺,好好招待招待你!”

苏皓之所以乐意来找金子昂玩,也是因为惦记着金子昂手艺好,做饭好吃。

别看他平时老是对付一口,那是因为他在大风化工厂天天得做饭掌勺,做腻了,所以休息的时候才能偷懒就偷懒。

但是对于苏皓他们这些朋友,金子昂可向来都是热情招待的。

虽说院里住的都是城里人,但基本上也都是穷的底儿掉的,不然谁愿意住在大杂院?

因此,看到苏皓手里的猪肉,他们也都馋得直流哈喇子。

金子昂知道邻里邻居的都是什么情况,想要拉着苏皓赶紧进屋。

结果段老爷子还是抢先一步开口道:“我说小金啊,你俩光吃肉,不喝点酒啊?我这可有一瓶好酒,不如你们直接来我这吃?”

“段老爷子,你就别算计我了!你的酒里掺了多少水,我心还没数吗?”

“我都上过一回你的当了,这回我可不上当!”

金子昂之前就去段老爷子家喝过酒,还特地买了点猪肠去,结果那酒淡的,跟喝凉水没啥区别。

“小金,你可别这么说呀,我上回也是让他们骗了,那水又不是我掺进去的。”

“我跟你说,这回我可真得了瓶好酒,这么多邻里邻居都听着呢,我还能骗你?!”

段老爷子是个厚脸皮又爱面子的。

这么多邻居听着金子昂揭了他的短,他立马就开始找补了。

可金子昂却不吃这一套,摆了摆手拉着苏皓进屋说道:“段老爷子我俩都不爱喝酒,那酒你自己留着喝吧。”

“其他的邻居也别来我这蹭了,我这兄弟难得进一趟城,我俩还想聊聊贴己的话呢,不招待了啊!”

“我说小金,你咋就不信我呢,你这话说的也太难听了!”

段老爷子被金子昂又当面撂了一次脸,立马就气急败坏的嚷嚷了起来。

邻居们对于段老爷子平时什么人性,都清楚的很,只是互相交换了眼色,哈哈一乐就完了。

可段老爷子却不依不饶,吃了闭门羹之后,耷拉着一张脸,骂骂咧咧的说道:“挺大个小伙子一点儿都不知道要尊老爱幼,那么大一块肉你能吃得了吗?也不怕撑死!”

“难怪娶不着媳妇儿,真是活该!”

金子昂没有介意段老爷子的话,把苏皓领进了门,迎面就碰到了金微笑。

“笑笑,这是皓哥,还记得吧?”

金子昂原本是想多给妹妹点钱,今天大家各找各的吃食,让妹妹也出去吃点想吃的,吃点好的。

没想到苏皓来的这么凑巧,有了这几斤猪肉,别的啥也不香了呀。

“记得,皓哥,中午好。”

金微笑和苏皓虽然就见过一面,但对于这个身姿挺拔长相英俊的男人,她不仅记忆犹新,而且还总是会时不时想起。

“笑笑乖,唉,我这脑子也是不行了,早上急吼吼的过来,都忘了给笑笑准备点礼物了。”

金子昂有个妹妹的事,苏皓是知道的,但是因为没有正式接触过,一时之间就没想起来。

这孩子平时上学很忙,高中课业重,她在家的时间倒也不长。

对于这种小姑娘,苏皓其实是不大愿意聊骚的,既没有小朋友的可爱,又没有成熟女人的韵味,跟嫩瓜秧子似的,没滋味。

“行了,你俩聊吧,我赶紧去做饭去了。”

金子昂对苏皓的人品很放心,对方已经成家有老婆了,自己的妹妹又这么小,单独放在一起也没关系。

然而,金子昂这么一走,苏皓和金微笑就都有点无所适从了。

两人大眼瞪着小眼,也没啥共同话题可聊的,屋里面一时之间陷入了一片死寂。

金微笑搓了搓手,闷头对苏皓说道:“皓哥,喝点水吧。”

说着,金微笑就给苏皓倒了杯水,放在他手边。

苏皓这一路过来确实是渴的要命,咕咚咕咚的就喝了一大杯。

金微笑也是个细心的丫头,还给苏皓往杯子里添了糖,甜滋滋的更加解渴了。

金子昂手脚很是麻利,很快就充斥了整个屋子。

其实野猪肉比家猪肉要腥的多,但人家金子昂是专业的厨子,做出来的肉没什么怪味儿不说,还特别的嫩。

而且就不说金子昂的手艺怎么样,在这个年头能开上荤就已经很了不得了,就算是水煮的大肥肉,也有人抢着吃啊!

香味弥漫在整个四合院里,又一次引的不少人暗暗吞口水。

苏皓就着红烧肉泡着汤,吃了足足两大碗饭,把他香的都有点迷糊了。

燕喜儿的手艺固然不错,但是金子昂明显更胜一筹。

苏皓这趟伙食真是改善的相当满意!

吃饱喝足之后,苏皓就跟金子昂告别了。

“金哥,我先去满了,下回再来找你玩。”

“没问题,我不送你了,这丫头晚上还得去上课,我得拾掇拾掇了。”金子昂笑了笑。

“不过你下回来归来,可不要再拿什么礼物了啊,我们兄弟间不论这个!”

“得嘞。”

告别了金子昂,苏皓上了街,到金店卖了一千块黄金。

“是时候好好消费消费了。”

苏皓揣着一千块钱,如沫春风。

上回奖励的各种票,就包含了自行车票和手表票。

这两样东西正好都是苏皓所需要的。

有个自行车,去哪就方便了,至于手表,那当然是看时间用的,天光指着太阳公公,活的实在是太糙了,去哪儿坐车啥的也不方便。

“啧啧,我说今早上烧火的时候,那个火呼呼直笑,肯定是要来客人了,没想到就把你给盼来了,老板请进。”

苏皓刚进商店,便有一位妇女热情的招待了起来。

大家伙的日子明明都过得很苦,但是就有人什么时候都乐呵呵的,脸上没有半点苦相。

确实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苏皓进门就一本正经的问道:“这个手表现在什么价了?”

“六十块,还得有手表票才行,你确定你有?”

另外一位年轻的销售员秀琴以为苏皓是来没屁和楞嗓子的,所以对他并不是很热情。

毕竟这种表连城里人都没几个能买得起的,苏皓这种乡下仔,一辈子能混上一块?

“这不就是么?”

苏皓说着,就把手表票和那六十块一起放到了柜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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