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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你有什么非分目的?

看到少女这副娇态,陈煜心中一阵悸动,感觉心尖儿都酥了。

他拨开钟表盘子,少女挡在后面的脸蛋,宛是精心雕琢,皮肤白皙细腻,长长的睫毛轻轻扇动着。

少女满面红霞的抬眸看了他一眼,像做贼心虚的小偷,像是受到惊吓的小刺猬,又很快低下头去,粉润的嘴唇紧张地抿着。

“陈先生?”见陈煜还是不应,她又问。

“季小姐,我可以把这当作表白么?”

“不可以。”季知琳又重新用钟遮住脸,头低得更深了,似乎是想把自己挡得更严实些。

但还是在用葱白的手指掐着他的指肚子,问:“难道,好朋友就不能拉手吗?”

陈煜把手往回收,存心逗弄一下季小姐:“那我不给拉手了。”

季知琳总算移开那个挡脸的时钟,探出来一只好看的眸子瞪他,张开手指,跟他交握:“我偏要拉,拉拉手又不会怀孕。怎么,担心被人看到,找不到女朋友啊?”

陈煜腹诽:确实,别说拉手了,就算干点别的,怀孕的也不是他。

一个屋檐下相处这么久,他现在已经很了解季知琳的想法:作为‘季知琳’,她太骄傲了。作为一个没爹没妈的花季女孩,她又太自卑了。为什么一直都在经济上跟他保持距离,也不肯当他的女朋友,有女孩的矜持,也有不想变成被供养者的原因,也只有这个办法,能够小心翼翼维持那仅剩的自尊。

他当然愿意去呵护这份自尊,而且说实话,男朋友的名分这东西,又对他有什么好处?

“我担心什么,倒是你——”陈煜笑眯眯地抚摸着少女光洁的手背,感受着肌肤交触的丝丝电流,心想还有这种好事,小手白牵。

季知琳:“陈先生答应了,我当然不找男朋友咯。不过,你别误会——男朋友的位置,不是空着留给你的。”

季知琳顿了顿,接着有些耍无赖的道:“哦,反正我也不用问过你,也不用征求你的同意,反正你答应过我。‘本人好的坏的,美的丑的,干净的,脏的,什么都要被允许,什么都要被接受。’”

这是什么霸王条款。

陈煜笑了笑,轻轻地点头:“陈先生答应女流氓季小姐。”

能明显感觉到,季知琳握着他的手更紧了一些,更烫了一些,滑腻的手心里,似乎渗出了一些汗。

如此,季知琳心满意足的缩回了被窝,然后只露出个脑袋,静静地看着床头的陈煜。

只一会儿,少女就慢慢的,慢慢的合上了眼睛,呼吸开始变得均匀,她睡得很香甜,看来今天哭得太凶太多,无论是心力,还是体力都透支得太厉害了。

陈煜目光一低,看着抓住自己的那只白嫩小爪子,有点无奈。

既然答应了,至少这个晚上,自己不能走。

但是怎么睡呢?总不能钻进她被窝里睡,得吓死她。

陈煜无奈的把身体侧了侧,以一个古怪的姿势靠在了床头,没过多久,也关上了眼睛。

过了片刻后,少女睁开了眼睛,她抬眸看了看陈煜的睡颜,随后便轻轻的打开一些被子,先是替他脱了鞋袜,紧跟着把陈煜的身体搬了进来。

把被子盖到两个人的脑袋顶,在被窝中,她拿出摩托罗拉,设置了好几个凌晨五点的震动闹钟,好赶在陈煜之前醒过来。

然后,借着微光继续静静的盯着男孩儿的脸看。

慢慢的,脸上尽是红霞了。

……

“哥,吃早餐了!”

陈煜一觉睡到第二天八点半,是被老妹陈悠悠的敲门声吵醒的。

他看了看有点陌生的天花板,左右一看,发现自己躺着的,是季知琳的床。

被窝里,似乎还残留着少女淡淡的体香。

“这么说,昨天是季知琳把我搬上床了?”陈煜‘啧’了一声,这半夜怎么没醒,高低要抱抱季知琳的小腰。

等他推开门走出去,在他卧室门前敲门的陈悠悠瞪圆了眼睛,语无伦次的道:

“我去,陈煜你怎么从季知琳姐姐房间里出来,昨天你们,你们——一起睡觉了?”

到了激动的时候,陈悠悠就不喊哥了,总是直呼其名,这才是陈悠悠的亲妹本色,平时那甜了吧唧的样子,演的。

在客厅里还系着围裙的季知琳,脸颊微红。

刘慧敏正坐在桌子前喝粥,也怔住了,她看了看娇羞的少女,小心翼翼的问:“那个……知琳,要不要换条床单?阿姨卧室里有。”

季知琳用筷子戳着碗,脸瞬间绯红:“阿姨,昨天我们都太累了,所以他才在我房间睡着了……您别开玩笑了。”

“噢!”刘慧敏一脸可惜的神色,“没事儿,好事多磨,好事多磨。”

季知琳不说话了:“……”

……

去张建华所给的郑映容地址之前,陈煜先去了趟公司。

移动梦网的sp资质,下来了。一公司七八号人都很振奋,敲键盘的速度都比之前快了不少。

冷若澜捏着手里的mp3,瞥了一眼旁边笑眯眯的陈煜,一脸狐疑。

要做彩铃业务,那得买版权才行,结果这个便宜老板,说什么糊弄糊弄就行。

怎么能糊弄,这可是关键内容啊!

“你自己录的?”

陈煜笑眯眯道:“对,我瞎唱的,冷老师认识什么会编曲的,把这首歌打出来,再找个会唱歌的女孩子,翻录一遍就是了。”

他是会一点编曲作词的业余音乐爱好者,勉强掌握‘相对音感’的入门级水平,前世有钱有闲的时候,找了个音乐老师学的,结果小助理找来的音乐老师主业不是上音乐课,是上课,一字之差,到头来没在音乐老师身上学到多少,反倒……

“能好听吗?”之前去量贩的时候,陈煜可是缩在角落里,一首歌没唱,就不像是会唱歌的样子。

“听听咯。”

陈煜抄的是林志炫发布在2004的《单身情歌》,虽然土,但彩铃就要越土越火,老鼠爱大米两亿的彩铃下载量,真是没谁了。

这首歌最早出现在1995年,现在还没火,要不是唱不出嘴……

冷若澜插上了耳机,随后少年磁性的清唱流入了耳朵。

没听过的歌,还挺好听的,下回去量贩,肯定要把这货抓上去好好唱几首。

……抓不住爱情的我

为了爱孤军奋斗

找一个最爱的深爱的

相爱的亲爱的人

来告别单身

这首真心的痴心的

伤心的单身情歌

谁与我来合……

少年的嗓音嘶哑,唱得情绪很饱满,洒脱不羁中夹杂着无奈,歌词虽然简单直接,但也很动人。

这是一个不要房子,不要彩礼,对着女孩子弹吉他,就能抱媳妇回家的浪漫年代。所以年轻人多少都会点音乐,全民音乐素质,比十几年后高了不知道多少。

而如果有才到给女孩儿专门写一首情歌,唱出来,那更是没几个女孩能顶得住的。

越听,越有点上头,而且,歌词很好,要不说,她还以为是哪个专业的作词人写的……这能是瞎唱的?!

不知道为什么,冷若澜一张精致的脸越来越红,听到这句‘谁来与我合’之后,她赶紧拔下了耳机。

“做歌自己找人就行。”

她挪开了一些凳子,左右看了一眼,随后把一双平放在高跟鞋上的黑丝玉足,都又塞回了高跟鞋里。

冷若澜盯着陈煜,脸颊红红的细声质问:“你,你有什么非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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