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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偶遇初中同学

军训一周下来,女多男少的校园可谓一片沉默。

同学们从最初激情高昂的讨论教官的冷酷与帅气,晚上表演什么节目,转变为对食堂饭菜的不满和无声的抵抗。

疲惫写满了他们的脸,每天重复的训练,换来的是被汗水浸透的衣服和臭烘烘的体味儿。

一听解散,第一件事就是跑回宿舍碰上自己的洗漱盆,飞也似地冲进澡堂,畅快的梳洗。

“喂,明天休息,你们想去哪儿玩儿?我可以给你们当向导。”

郑霜月这周不想回家,想带室友好好出去玩玩儿,没想到几个人都不捧场。

宋清歌这一周已经利用业余时间写了三篇小文章,正打算周末邮寄到杂志社,于是笑着婉拒。

“明天我打算洗洗衣服,去一趟邮局,下午就睡一觉,太累了,哪儿也不想去。”

黎婳和黄思雨也是一脸认同,“月月啊,你的精力怎么那么旺盛?

这好不容易休息一天,我打算就去学校附近买点生活用品。回来也跟清歌一样,洗衣服睡大觉。”

“周末就应该这么躺着过一天才对。”

“你们啊,真没意思,那我去工大找我同学玩儿去!他们今天应该也休息。”

郑霜月口中的工大乃吉林工业大学,过几年就会合并成吉林大学的南岭校区,是师大的邻居。

宋清歌刚从邮局出来,骑车没走多远,就被郑霜月喊住了。

“清歌,清歌!”她扭头一看,好嘛,这孩子居然和几个男孩子在看自行车。

更让她始料未及的是,其中一个男生一看到她,就惊喜的呼唤。

“宋鸽,你怎么在这儿?”

宋清歌回头一看,一位穿着军训服,身材高大的男生朝她跑过来。

等他跑近,晒得有点黑的脸上,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显得格外醒目。

当他冲着她咧嘴一笑的时候,两个梨涡下陷,清歌的记忆一下被拉回到久远的初中生活。

明明看着他很熟悉,但就是想不起来名字,毕竟中间隔了几十年。

她重生后也没见过什么同学,尴尬的推着自行车站在那儿笑。

“你不认识我了?”一看她这模样,男生脸上的笑意一僵,随即不满的报上自己的名字。

“是我,仝奕。”

仝奕?一提这个姓氏,宋清歌眼睛一亮,

“啊,我想起来了,你这个稀有姓氏,仝奕!我记得初三你转学走了呢,”

仝奕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我谢谢你哟,总算想起来我了,初三跟我爸去山西了。”

虽然两个人只做了半年的同桌,但仝奕对她很好,经常给她带零食吃。

他的爸爸是一名机械工程师,全国各地跑着维修机器,所以他经常转学,家庭条件很好。

“喂喂喂,清歌,这是你同学啊?”郑霜月好奇的凑了过来,打断了他们的叙旧。

“啊对,这是我初中同学,仝奕,你是在工大吗?”

郑霜月拉出旁边的另一名男生,“巧了不是,这是我的高中同学张驰,他们是一个宿舍的。

都想买自行车,我就跟过来瞧瞧。要是价格合适我也想买,没想到居然还有这巧事儿。”

可不就是巧嘛,幸亏是初中同学,她好不容易逃离卫坡村,可真不想碰到熟人。

既然遇上了,晌午他们就凑在一起去吃炸串。

得知仝奕没有跟以前的同学联系过,她就更放心了。

饭后,宋清歌载着郑霜月离开,仝奕一直看到她们拐弯,才收回了目光。

“嘿哥们儿,你喜欢你同学啊?时隔这么多年,能一眼认出来的,肯定是真爱吧?”

仝奕瞟了他们一眼,回忆起从前,目光瞬间柔和了许多。

‘那个时候的她又瘦又小,穿的是姐姐穿剩下的衣裳,吃的是从家带来的咸菜。

她的父母对她似乎并不好,因为她刻苦努力跳级只是为了省学费。

她害怕花的多了,被母亲勒令辍学,所以她拼命的想证明自己。

事实证明,她做到了,只是……怎么改名了呢?’

“嘿,你这家伙,在想什么呢,我开玩笑呢,你真喜欢人家啊?”

仝奕拧眉看向张驰:“说啥呢,我们都多久没见了。只不过刚才忍不住回想下小时候刚认识时的一些事。她和小时候相比,变化是真的大,刚刚我都不太敢认。”

“那还用说,女大十八变呢,你看,即使站在我们俏霜月面前,也丝毫不逊色。”

要身材有身材,要模样有模样,关键人家长得还白白净净,看着就很舒服。

郑霜月身材高挑,长得浓眉大眼,活泼灵动。

因性格豪爽像男生,所以从小到大身边就不缺男生伙伴。

相对的,她女生缘就稍差一点。

能和郑霜月处的这么好,说明宋清歌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女生。

“每个女生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倒也不用这么比对吧?

说起来,你这么稀罕你家的俏霜月,怎么没见你去追?”

张驰听言,忍不住看着她们离开的方向,叹了口气。

“你当我没试过啊,可人家只把我当同学,我要是再越界,可能连朋友都没的处了。

也许,我注定只能成为她的朋友,而非男朋友。”

仝奕看他失魂落魄的样子,忍不住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也不要轻言放弃,现在我们还都小,对感情的事儿还模棱两可,也许长大了就好了呢!”

张驰正值青春期的脸上,长了几颗红艳艳的痘子,听到仝奕的安慰,打掉了他的手。

“我谢谢你哟,”只是你不了解郑霜月,认定的事儿,是绝不会松口的。

她说当不成对象,那就只能当哥们儿。

反倒是那个嘴上说只当人家初中同学的人,在接下来一周的时间里,竟隔三差五的来给她送小吃。

两个大学相邻,军训时间也都差不多,这年代大学也没什么门禁,且都穿着军训服,还真不好辨认。

一次两次只当是同学情,等第三次送过来,宋清歌就算是反应再迟钝,也知道这孩子在想啥了。

尤其面对室友们调侃的语气,起哄的态度,无奈的同时,又有一些好奇。

上辈子相亲结婚,一辈子没谈过什么恋爱,董耀辉就是她唯一的男人。

说不遗憾那是假的,以至于写言情都写不出那种暧昧到冒粉红泡泡的感觉。

这辈子虽然才刚刚开始,她又想将断亲绝爱贯穿她的一生,但,并不代表不能谈恋爱。

毕竟每一本浪漫的校园故事背后,都该有一段缠绵的爱情作为剧情的亮点。

不管是从校服到婚纱,还是毕业就分手,亦或者来自家族的打压,无论题材怎么变,爱情本身就是闪光亮点。

仝奕五官棱角分明,笑起来的时候梨涡会软化他的颜值,显得没那么高冷。

她一米六二的身高站在他面前,才到达他的肩膀处,比她整整高出一个头不止。

这种身高的反差,恰恰是她小说中最需要的男主身高。

他在吉林工业大学学的是机械工程专业,他父亲更是毕业于哈工大,地道的黑省人。

家族实力虽不详,但也不差,符合少女们假想的对象。

小时候看她可怜,没少贴补她吃的喝的……

说明这样的男孩子善良,有同理心。

或许可以通过实践来找找感觉?

将小吃塞给室友,哄她们离开后,清歌站在他面前,歪着头笑看向他。

“仝奕,你是在追我吗?”

这还是仝奕第一次和女孩儿距离这么近,近到能闻得到她发间的香气。

当她明亮的眼睛含着笑朝他看过来,且这般直白的问他时,他不自在的红了脸。

“那个……可以吗?你可以成为我的女朋友,和我谈对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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