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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坳的人都是流民过来的,要是不团结,也不会在这里生根发芽,虽然莲花坳偏僻,但是好歹离县城还算是近的,又因为这里穷,凶,自然就极恶,他们可不容人欺负自己人。
尤其是温秀才,那可是他们后代们的指望。
故而都站出来为王家作证。
“可不是么,当初你们家说走就走,连房子带土地都卖了,要不是王珺家的田都在自己名下,恐怕也剩不了什么啦!”
“现在还有脸说!当初要不是王大勇舍不得大哥,能二十郎当岁了才成亲?当初王大勇家里也是有点家底的,千里迢迢的跟着哥哥,跋涉到了这里,他这个哥哥倒是马上就给自己娶妻生子,爹娘在的时候还好,爹娘不在了,这立刻就分家了,要不是王大勇能干,后头能不能去上媳妇儿都不一定呢!”
“王大志真是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
“白眼狼!”
众人一人一句,可把二伯娘给气死了。
她一个人再厉害,也对付不了这么多人。
再说她也不是为了吵架来的,最后这女人不搭理别人,只对着温润说话:“这是冯家的妹子,他们家的小叔子,今年八岁,跟王玫的年纪差不多,长得也好看,家境殷实,有上百亩地呢!家里也七八口子人,还有两头老牛三头驴子,那可是本地的富户!愿意接了王玫过去做童养媳,也省了你养活,将来长大了,也好有个好婆家,今天来就是领人的!你可想好了,这省了一个人吃饭,不要嫁妆的!”
二伯娘终于说了她的目的。
温润当时就脸色大变!
童养媳?
童养媳又叫待年媳。
这个时代的童养媳,婚书上的女孩手印一般认为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并增加劳动力,而女儿迟早要嫁人还要赔一份嫁妆,生养女儿宛如帮别人家养媳妇,嫁女儿时还要忍受一次亲人别离之苦,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
因此许多人家一生出女儿,即便有能力抚养,也会寻找适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换,买卖,指腹为婚,为小孩预做婚嫁规划等。
同时嫁娶或买进来的女孩多半做为儿子的妻子看待,就是所谓童养媳,而自己生下的女儿,也多半会嫁娶买卖或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
由于古代亦有一夫一妻多妾制的习俗(就连皇帝也只能娶一个老婆也就是皇后)。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妻则不可再娶。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妾氏,男方成人后可再行娶妻。为此童养媳成为古代社会有富裕人家的一种生活常态之一。
再有就是一些贫困家庭无力抚养儿女,就把女儿卖与富家子弟或家境较好的家庭作童养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于儿子年幼时买一个女孩回家来当儿子的妻子,这样男家多了一个帮助劳动的成员,而女家则减轻经济负担,一举两得。也有些家庭为了让女儿得到较好的生活环境,就把女儿给较富裕的人家收养作童养媳。
亦有少数是男家较为贫穷,为了攀附而为年幼儿子娶富贵人家的年幼女儿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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