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二章 没想到,人还真的来了!
前一刻还打人,下一刻又看起来文质彬彬。
不过在场的人,听了估计都要愣一下。
穿了一身奇装异服,就说自己是李世民的女婿。
你咋不说你自己就是李世民呢。
包括富弼,都不得不怀疑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是不是玩coplay,玩烧坏脑子呢。
“既然你是欧阳修,那你又是谁?”
不等两人发话。
魏砚又问道。
富弼原本不想回答他的。
因为说不定自己说完,就又要像永叔一样,挨揍了。
不过你还别说。
看魏砚的口音,魏砚模仿得还挺像的。
即便富弼不知道唐人是怎么说话的,但魏砚的说话方式,就是跟他们大宋,有着稍许的不同。
而这种不同作用在魏砚身上的衣着打扮上,却也竟然是让他有点不敢确定了。
但这怎么可能!
你说自己眼前的两人是活生生地唐人?
要知道,按照魏砚的说法,就拿当李世民的女婿来说,至今已经过去至少有四百年了。
魏砚也不怕暴露自己的身份,反正,他以后又不住这里。
古人还是很有礼貌的。
当魏砚问到富弼叫什么名字的时候。
富弼也是举手回道:“富弼。”
说着,富弼警惕地看着魏砚的拳头。
没想到接下来魏砚却是道:“那么说……你认识范仲淹了?”
“你知道范公?”
富弼何止是认识范仲淹,他当官都还是范仲淹提点的呢。
只不过现在范仲淹并不在开封,而是在外领兵镇守,现如今,李元昊谋反,他们大宋正跟西夏打仗。
所谓的西夏,差不多就是丝绸之路。另外,还要再加后世内蒙古的一部分地方。
要说,版图还是挺大的。
魏砚便道:“算是认识吧,我还读过他的文章呢,既然你认识,那我有一件事,想拜托你。”
富弼只想说,我能拒绝吗?
魏砚看了看欧阳修,直接笑着说道:“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嘛,难道大宋的文人,都这么小气?”
看欧阳修的表情,恨不得打回来。不过魏砚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的。
富弼这才道:“不知道你有什么事想要我帮忙,既然是范公的朋友,那我定当尽力。”
魏砚便是道:“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就是我有一个儿子,我想让他在范仲淹的身边待几年,学点东西。这一来不认识路,二来,也没什么熟人。既然你跟范仲淹是认识的,那就好办了,麻烦你差遣一个仆人,把他带到范仲淹的身边就好。”
富弼心说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可问题是……富弼随后便道:“不知你是……”
魏砚知道富弼的疑虑。
便道:“大唐,魏砚。”
其实准确地说,他应该说,‘新中国,魏砚’,不过对方未必能听得懂。
富弼觉得,魏砚一定是个疯子。
随后……
魏砚又介绍起了身边的宫装女子道:“这位是高阳公主。”
魏砚越是这样说,四周的人越是觉得好笑。
差点都快笑出声了。
这该不会是在表演什么东西吧?
立刻有人道:“老板,你们酒馆最近请了新的伶人了?”
老板刚刚客人打架的时候就来了。
此时听到一旁客人的人,也是回道:“什么伶人,我店里没请伶人啊。”
说着,便又走上来对魏砚道:“这位客官,你要在这里喝酒吃饭,就喝酒吃饭,本店绝对欢迎,但是请你不要在这里闹事。”
魏砚便对富弼道:“过几天,我会让我儿子到府上登门拜访,也正是我与高阳公主生的长子,到时候,就拜托了。老板,刚刚点的东西给我打包带走。”
随后……
众人这才纷纷散去。
老板甚至连点了饭菜不要钱的想法都有了,没想到,这客人竟然还打包,还愿意付钱。
那就还行。
下了楼。
魏砚便带着高阳,拎着打包的吃食离开了。
很快,就消失在挤满了人的大街之上。
透过二楼的窗,富弼跟欧阳修看着两人慢慢地消失在大街上。
此时欧阳修的眼睛还有点睁不开,说道:“这是个什么样的疯子。”
“怎么样?没伤到吧,要不,让老板煮个鸡蛋来烫一下。”
“没事。”
只能说,此时两人还把这全然当做是一场闹剧。
以大宋的繁华,的确不排除有伶人这样表演。
之后,两人便又继续喝酒聊天。
……
既然要把魏善白放到外面来历练。
自然而然,魏砚也必须把准备工作都做好。
三天后……
一家人也算是来搓一顿大宋的饭菜吧。
魏砚找了城中最大的酒馆,之后又包了一个庭院,再把全家老少都带了过来,给魏善白准备了一场丰盛的离别宴。
所有人看到这大宋的繁华景象,都不禁有点被惊呆。
毕竟……
她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做生意居然做到了街道上面来。
这在大魏,那不得挨板子?
老板看着这一家子,也觉得有点厉害。
你这好像全家上下,都是皇帝、皇妃。
现在表演都表演得这么厉害了吗?
相信,这不用多久,就会成为开封府的一项美谈。
临别之际,魏砚有些话也不得不跟魏善白说。
“首先,遇事不要慌。”
“其次,暂时能不回来,就别回来了。”
“范仲淹是个可以信得过的人,但你也不要完全学他,学他好的地方,也就够了。还有万事万物都要辩证地去看,这是一个文人辈出的地方,他们很多人看着很好,但其实,内心里未必就没有藏着龌龊的东西……”
“你读书肯定读不过他们,所以要想当官,从军应该是最好的选择,不过文臣把武将控制得死死的,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世界那么大,接下来,就随你自己去探索,十年后,再回来,到时候,再让我看看,你成长到哪一步。”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相信十年后,你会比现在成长不少。”
这几天,魏砚想了很久,应该要给对方一个什么样的金手指,毕竟,没有金手指,可不好混下去。
最终……
想了想,还是觉得,就开门这一点,就够了。
再加一个自动的不坏金身吧。
能防御一切攻击,用刀剑戳在身上,就跟挠痒痒一样。
就算是用宋朝的弩箭来朝着眼睛射,也绝对无伤。
并且还能免疫一切带毒的东西。
就算是用烟熏,火攻,都不怕。
还能拿来潜水。
反正……
就突出一个,用着,坏不了。
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十分接近魏砚的不死不灭。
有个这样的金手指,也方便他去打仗。
其实好男儿,都应该上战场,经过一番鲜血的洗礼。
当然!
魏砚接下来,也说了。怎么活,魏善白自己安排。
他现在给了他一个选择,那就是先在范仲淹的身边熟悉这里的人和事。
之后……
他再慢慢地选择自己的大道吧。
盛宴过后,这一天的晚上,富弼的府上便来了一位年轻人。富弼毕竟是开封府的名人,只要在大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就能找到他的住处。
富弼看着魏善白,只能说真是见了鬼了。
没想到,人还真的来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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