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看仔细,不要遗漏了任何一个字。”
“我迟早会带她走。”
凌千夜留下了两句话,离开了。
洛云深拿着那个本子和那只录音笔,转身回到了病房。
他找来了一个椅子,坐在了窗户旁边,他不敢靠近喻之初太近。
他害怕喻之初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是他,会有过于应激的反应。
笔记本的扉页,是一句话:人生若只如初见,一往情深深几许。
下面是她亲手画的,洛云深买给喻之初的对戒。
喻之初的笔迹,喻之初的画,是那么熟悉。
洛云深再接着翻下去。
心动第一帧。
初见。
今天在聚会上,我碰见了一个如帝王般的男人,就在目光交汇的那一秒,我承认,我沦陷了。
以前总感觉一见钟情是狗血电视剧的情节,没想动会发生在我身上。
可是,他看起来好高冷,我居然有一点怕怕的。
悸动第二帧。
他居然找我搭话了,问我叫不叫喻之初。
嘿嘿,我的名字很好听吗?
不过,他好像把我当成了儿时的玩伴小肉包,我是去过堰城,都是我记不清是不是救过他了。
可能是我忘记了,可是如果真的抢了别人的东西,又不是爸爸心中的好孩子了。
让我自私一点吧,毕竟我那么喜欢他。
如意第三帧。
这一天,好像这二十二年里,最幸福的一天,我终于得偿所愿,嫁给了他。
我叫他“洛洛”,他唤我“初初”,时光要是可以定格在这一刻,我该多么幸福啊。
我终于可以一生一世陪着他了,以洛太太的名义。
我很开心能得到这样的幸运,像是得到了锦鲤的眷顾。
爸爸妈妈也很开心呢,他的妈妈也很喜欢我,真是开心的一天呢。
甜蜜第四帧。
我和洛洛相处的一个星期。
他说他舍不得和我发脾气,也舍不得让我一个人留在家里。
所以啊,他就将家里变成了第二个办公室。
我想养一只猫,洛洛有洁癖,还对猫咪过敏,真是糟糕呢。
我猜,以后要是可以有个宝宝,长得会不会像洛洛一样好看呢?
对了,洛洛不许我说他长得好看,可是明明他就比我还要美。
哼,霸道的男人~
洛云深一页一页的翻着,他都知不知道,这些是喻之初什么时候,一页一页的记下来的。
噩梦第三百二十八帧。
他的小肉包回来了。
原来我真的是假冒的,可是……洛洛真的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吗?
他要和我离婚了,可是我好爱他,舍不得。
我看到了他的冷漠,好可怕,让人心凉。
我想要和他解释,他不肯听。
洛洛,我该怎么办呢?
泛黄的纸张上有一丝丝褐色陈旧的血迹,洛云深想起来那天是喻之初割伤手腕的那天。
她那么痛,他却一心想着和她离婚,他心里想着的是对喻之漓的愧疚,从来没想过她。
之后的**里,写满了洛云深对喻之初的伤害,她一桩桩,一件件,都记录在册。
梦终。
洛云深,我要去换你的小肉包了。
很可悲的是,你选了她。
你对她有歉意,有亏欠,可为什么要我去偿还呢?
喻之漓的命是命,我的就不是了吗?
洛云深,H市的王,你要是有一天发现活在谎言中,你会怎么样?
我很想看一看,但是恐怕那个时候我不在了。
这只录音笔是我拜托白苏交给凌千夜的,在我死后转交给你。
洛云深,我希望,你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与你的小肉包白头偕老。
400多篇**,篇幅有长有短,从相识写到相恨,从甜蜜写到失望,从洛洛写到洛云深,一字一句,都是关于他。
洛云深拿着那个记事本,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那是喻之初的过往,又何曾不是他的?
心里的某个缺口被打开,回忆大量跑出来,提醒着他有多么难过。
喻之初曾经给过他无数次的机会,无数次的容忍,可是他却一次都没有珍惜。
这个过程,洛云深无法想象要有多么难熬。
喻之初说过,爱他就像约他去看了一场电影,直到电影散场,他还是没有出现。
也是她不怪他为什么没有按时到,而是要指责电影的时间不够漫长。
是啊,那个时候,混蛋的洛云深,就算喻之初等了一个晚上,他依旧不会出现。
喻之初就像是陷入了一个死循环:失望,原谅,失望,原谅……
直到最后一次,不会再原谅了。
洛云深像是个溺水挣扎的人,周围没有氧气,他吸入的都是含有冰块的水,冻伤了他的五脏六腑,冻僵了他的四肢百骸。
他像是无助的孩子,带着未来迷茫的心绪,推开了那只录音笔。
“你好,小豆包。”
喻之初温柔的嗓音从那只小小的,冰冷的机械中传出,一击命中,直接击溃了洛云深的所有防线。
小豆包?!
喻之初为什么叫他小豆包?
为什么?
“不要惊讶,收起脸上震惊,愤怒,亦或者是悔恨的表情,你没听错,就是小豆包。”
“好久不见,我想,你等了我十六年,很辛苦,谢谢你。”
“至于这个称呼的由来,你不要急躁,听我慢慢和你说。”
“你和喻之漓被困的那一天呢,是我发现她不见了,所以带着爸爸去找。”
“她经常喜欢去海边,所以呢,我和爸爸就去海边找她,我发现了你们在那块礁石上,爸爸就义无反顾下海去救你们。”
“当时你是先被就救上来的,我蹲在岸边的沙滩上看着你。”
“你长得好可爱啊,白白的,小脸圆圆的,坐在那里瑟瑟发抖。”
“我看你被吓到的样子,就主动和你搭话,我叫你小肉包,你回我一句‘你这么圆,难道不是个肉包子吗?’”
“我并不介意,你叫我小肉包。至于你记忆中那个红裙子的女孩,确实是我,因为,那天的喻之漓,穿的是我的裙子,是蓝色的。”
“听说,我们回去都生病了,我对那天的记忆很模糊,你说起在海面上救了你,我真的不记得。”
“所以,我们的故事,还没完,对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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