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她的洛洛,早就死了
洛云深的目光锁定在喻之初的脸上,凝视着她,凝视着这个消失了三年的女人。
目光的温度,似乎想要把喻之初融化,塞进骨子里,沁入灵魂。
“你盯着我看干什么?”
喻之初的语气很冷,被洛云深盯着的感觉让她很不爽。
如今的她,不再是软弱的羔羊,任凭洛云深宰割。
感觉到喻之初的愤怒,洛云深收敛了眼神,语气中是自责,也是愧疚,“初初,对不起。”
对不起?
高人一等的洛云深也会道歉吗?
“不用和我道歉。”喻之初瞄了洛云深一眼,接过凌千夜递上来的酒,抿了一口,“洛总这几年,过得不错。”
洛云深不知道怎么回答,心中一梗,难受的胸口发闷。
他过得不错吗?
极致的思念,几乎每天都在折磨他,即将要将他逼疯,他多少个黑夜中,都在噩梦里醒来。
“这三年,我很想你,还有,喻锦寒的事,我很抱歉,我想我可以解释……”
“够了!”
提到喻锦寒,就是触碰到了喻之初的一片逆鳞,她厉声打断洛云深的话,凉薄的眼眸看着他。
“洛云深,你是不是以为,世界上所有的苦恨,罪恶,用一句对不起都可以一笔勾销?”
“你是不是想说,你从来没想过我爸爸会死,或者说,你要告诉我,你爱我?”
“说到底,我还要感谢你的那一枪,就像打在了我的心脏上,让我大彻大悟,让我不爱你了。”
这几年憋在心里的话,仿佛洪水泄开了阀门一般,汹涌而至。
洛云深的表情十分痛苦,他站在原地手足无措,喻之初的话,句句窝心。
他像是一只流浪狗,颤抖的呼吸着,面对着凶狠的主人,面临被抛弃的危险。
洛云深的嘴角浮现一抹苦涩的笑,“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让你忘了从前,我只是奢求,你能给我个机会,一个爱你的机会。”
喻之初又喝了一口酒,不紧不慢的晃动着酒杯,“洛云深,别做梦了。让我原谅你,要不你死,要不我死。”
喻之初的红唇轻启,扫了一下整个拍卖会场,“在这H市,洛总是王,杀了人,依旧是这样威风凛凛,如果杀人不犯法的话,我也想让洛总尝一尝什么是撕心裂肺的痛。”
洛云深的腿一软,后退了一步,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薄凉的喻之初,“你就这么恨我吗?”
喻之初顿了顿,看着酒杯里晃动的红酒,“洛总,我只能说,你的好日子到头了。”
洛云深红着眼睛,这样的喻之初他没见过,可他拼了命的想要拥有。
“初初,你说过,我是你的命,你说过你只会爱我一个人,你的洛洛做错了事情,请求你的原谅,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喻之初面无表情的垂着头,听到“洛洛”两个字,有了一些反应,“我的洛洛,早就死了。”
洛云深摇头否认,眼眶猩红,一颗水滴砸落在地板上,“不,没有死!我就是那个混蛋洛洛啊……”
喻之初嘲讽的笑了,“你可以补偿我的伤害吗?不再让我下跪,不再冤枉我?”
洛云深点头,“我可以!”
“你可以保证不再禁锢我,不再威胁我,事事站在我的角度上着想吗?”
洛云深点头,“我可以!”
“你可以保证像刚刚结婚那样宠爱我吗?”
“你可以让时光倒流,让我的孩子和我的爸爸活过来吗?”
洛云深点头,“我可……”
他不能,也不可以。
他是人,不是神仙,即便是神仙下凡,也不一定会让人起死回生。
洛云深像是疯了一样扑过来,抓住喻之初的手臂,宛如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情绪激动,“是你说过的,只会爱我一个,你不可以反悔,我也爱你啊,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了!”
喻之初没有挣扎,凌千夜想要起身将洛云深拉走,被喻之初制止了。
拍卖会场中人声鼎沸,洛云深和画师Lydia是今天的主角,他们还是受到了一些人的关注。
有一些注意到这边情况的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因为墨子凡的杀人眼神,都没敢声张。
“洛云深,我爱你的时候,你是怎么对我的?你将我关在笼子里,像狗一样圈养在地下室,让我当众下跪,为了是保全洛总未婚妻的名声,那个时候,你怎么不说你爱我?”
“你让我去交换喻之漓,让我失去了孩子,父亲,那个时候,你怎么不说你爱我?”
“我消失了三年,你潇洒了三年,如今家大业大,是不是早就抱得美人归了?我生不如死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不爱我?”
“我现在不爱你了,你却跑到我这里,求着我原谅你,你在冬天的时候,送我一双夏凉被,有用吗?”
“我还要感谢你,因为恨你,我就有活在这世界上的动力。”
洛云深的身体摇晃了一下,抓着喻之初的手也无力的垂了下去,“我求求你,不要再说了!”
这一刻的洛云深,就像是在森林里饥饿迷路的人,垂死的握住手中的那颗小小的指南针,即使明明知道方向错了,也不肯撒手。
眼前的喻之初,不是他熟悉的那个人了,也不是当初爱他的那个姑娘了。
时间,改变了两个人之间太多太多的纽带。
以前,是喻之初坚持的那份爱,那份义无反顾的爱。
如今,她迷途知返了,留下洛云深一个人坚守,想要换来一个回头。
喻之初斜了一下洛云深,这个折磨掉她半条命的男人,“洛总,要是没什么事,不要打扰了我的心情。”
洛云深依旧站在她的身边,他多想伸手抱抱喻之初。
这一刻,他才知道,爱而不得到底有多么痛苦,心脏被人撕扯成两半的感觉,想想就已经痛彻心扉了。
“初初,我真的很想你……”
他喃喃的,透过眼前的水雾看着喻之初朦胧的脸。
喻之初不说话了,她不想在洛云深的身上浪费时间。
她也已经说的够多了。
几天,大概是她三年里,说话最多的一天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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