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舍不得对她用套路
“小初!”
喻之初手抖了一下,看清楚来的人是谁,拿起橡皮擦将刚刚画出来多余的线擦掉。
“神出鬼没的,哪里有大姑娘的样子?”
白苏不以为然,“哎,我以为子夜这次回来能给我准备什么惊喜呢,结果只是陪我逛了逛街,然后给我买了一个包。”
说完,白苏就把手中的包小心翼翼的放在桌面上,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
喻之初的目光扫过了那个包包,那是……
昨天那个叫李子童的女人,背了一个一模一样的。
想来,也是钟子夜买的吧。
同样一个包,买给两个女人,先不说是否真的有钱,渣倒是真的。
看样子,钟子夜还没有和白苏坦白。
喻之初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样把钟子夜出轨的事情,告诉白苏。
“苏苏,你真的很想和钟子夜订婚吗?”
白苏把胳膊放在桌子上,支撑着下巴,目光不知道落在什么地方,迟疑的想了想。
“我也不知道。”
白苏确实不知道,从前的她,可以为了钟子夜,忍下所有的委屈,像一个小丫鬟一样,跟在他的身后。
自从留学回来,直到再次和钟子夜在一起,她完全没有以前的心动,没有以前那样期待钟子夜了。
钟子夜出差一个月,她仅仅主动给他打过两次电话。
有一次喝醉了,她心心念念的是慕安北。
钟子夜是白苏的意难平。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子夜,苏苏。
以前钟子夜活在女人堆中,对白苏的深情置若罔闻。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白苏为了钟子夜挡酒,为了给钟子夜撑面子,大半夜从城东跑到城西,为他买生煎包。
最后钟子夜说,那只是他和兄弟们酒局上的笑话,没想到白苏会当真。
钟子夜在分手的那天问白苏,“你有什么魅力,让我收心?我爱的本来就是这花花世界,真心与我而言,一文不值。”
白苏和钟子夜说。“我可以为你抵挡一切风雨,可以为你不顾生死,但是,我不可以容忍你的莺莺燕燕。钟子夜,我不想纠结于爱与不爱的事情,我要向着前方走了。”
钟子夜没想到,那样日日夜夜在他耳边说永远爱他的女人,就那样离开了。
就在那天晚上,白苏收拾好了她的所有东西,连夜上了飞机。
在白苏走了之后,钟子夜意识到,原来,他是爱白苏的。
他依旧像个纨绔子弟,心里住进了一个女人。
一年前,他在一次聚会上遇到了白苏,两个人在一起叙旧。
就是那天晚上,钟子夜对着白苏表白,白苏考虑了三天,答应了。
从此以后,钟子夜变得很乖,对白苏也很好,他似乎收心了。
他尝试着打消了白苏的一切顾虑,在一年后,他忍受不了白苏的冷淡,他始终都觉得,白苏没有以前那么爱他了。
他是个男人,白苏拒绝和他住在一起,他需要解决需求。
凭借着心中的自我安慰,自认为理直气壮的出轨,当然是瞒着白苏。
“小初,我感觉……我好像不爱钟子夜了。”
一句话说出来,办公室里出奇的安静。
喻之初盯着白苏,在心里想着接下来应该怎么开口。
“哈哈哈……我逗你的呢,我还等着小初给我做伴娘呢。”
白苏站起身来,跑到喻之初的身后,环抱着喻之初的脖子。
喻之初拍了拍白苏的手,“呆瓜,结过婚的人,是不可以做伴娘的,不吉利。”
白苏撅了噘嘴,“都怪渣渣深!我少了一个伴娘。”
“我给你吃绿色的食物吧。”
喻之初的话,听的白苏一头雾水,绿色的食物?
“吃什么?”
喻之初听过,不好意思提醒朋友被绿的时候,可以暗示,“不如吃个全绿宴?”
白苏拒绝道,“我不吃,青菜有什么好吃的?”
喻之初不放弃,“健康。”
最后,在白苏的执意拒绝之下,喻之初还是放过了她。
喻之初想着还是找个合适的时机再说吧。
“小初,忙完了吗?”
凌千夜敲了敲门,走进了办公室。
白苏立马很识相的退了出去,她不想做电灯泡,“你们聊,我走了。”
喻之初收拾了一下桌面上的东西,“忙完了,不知凌总可否赏脸送我回家呢?”
凌千夜拿起一旁的外套递给喻之初,“乐意之至。”
喻之初和凌千夜并排走出去,公司很多人议论。
“喻总和凌总两个人在一起真般配。”
“对啊对啊,金童玉女,真是太羡慕了。”
“凌总好帅,喻总真的是好福气。”
喻小七喊了一句,“如果大家不累,可以留下来下班。”
话音一落,没人再说话了。
凌千夜贴心的为喻之初打开车门,等喻之初坐稳了之后,才坐上了驾驶座。
“饿了吗。晚上吃什么?”
喻之初想了想,“随便。”
凌千夜很讨厌随便,又很喜欢喻之初的随便。
只要是和喻之初有关的,他都喜欢。
“那吃火锅吧,我买了食材。”
喻之初侧过脸,去看凌千夜,如镌刻般的五官,有棱有角的侧脸异常的俊美,外表看起来还是那样的不拘一格,温柔起来的样子,让人沦陷。
凌千夜不动声色的问,“我好看吗?”
“咳……没有。”
凌千夜发动了车子,“想问我为什么知道你想吃火锅了吗?”
喻之初乖巧的点了点头,“嗯。”
凌千夜一脸得意,“我看了你下午的微博动态。”
喻之初,“……”
对啊,她下午的时候点赞了关于火锅的视频。
凌千夜居然连这个细节都可以发现。
他曾说过,一切有关于爱的套路,他都懂。只是,从来舍不得用在喻之初的身上。
他也曾说过,最好的幸福,就是每天和喻之初在一起吃饭。如果和不爱的人在一起吃饭,那就是变相浪费生命。
在凌千夜的世界中,只有足够爱一个人,才会为了她洗手作羹汤。
人们都说会做饭的男人,有独特的魅力,因为厨房真的是浪漫的烟火之地,随时随刻,都会点燃爱的火苗。
喻之初,就是他的烟火气。
他想要为了她,做一辈子的饭。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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